第1672章 年末盘点七_谍海孤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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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72章 年末盘点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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仗手中权力,肆意践踏或侵占司法等权利,让法律往往形同虚设,更别说对其进行监管约束,导致相关单位几乎没什么实权。
最后是第三方势力,立法形同虚设,制订的规则往往受前二者摆布,导致相关方面无权可言,制订规则根本无从谈起。
司法也就是审判这类事务,也存在同样的问题,受个人或其他势力左右的情况极其严重,而且没有立法这个制订规则的前提成立,其注定是附庸。
至于监察,绝对的暴力带来绝对的权力,何况军队有宪兵这个隶属于其自身的监察系统,根本插不上手,而政府的依附者们,同样游离在外。
甚至同是第三方势力的前二者,他们同样无法行使什么权力,妥妥的地板砖无疑,算得上是彻头彻尾的形同虚设,哪怕国府有使用监察权力的情况,也是被他人所攫取,挂着其名号行事罢了。
而警务,有不弱的实权,但也与实际该具备的权力相距甚远,地方的基层上,权力被保安队之类的准军事组织或士绅豪门侵占,也就是在大中城市有握有一定实权的警察部门。
但问题依旧存在,一方面,没有独立执法单位该有的牌面,级别不够高,最高指挥被挂在内政部下,而内政部只是政府系统下辖一个单位。
民国时期警务系统并未能发展起来,始终处于附庸角色,机构设置上如此,实际行使权力中也如此,很多单位、派系乃至个人都能插手其中。
像军统便插手其中,控制了警务系统不少力量,地方上也是如此,官员、权贵乃至有点钱有点势的,这是从上到下非常普遍的情况,让其与婊子无异。
另一方面,则是其自己也立不起来,说直白点就是几乎没多少照章办事的情况,一个地痞流氓使点钱,甚至平常厮混喝过几顿花酒,都能左右执法。
这也是一种权力不假,但性质与仗势欺人无二,在职责范围内做到这点,不过是公权力部门的基础标配,就是体育协会也能做到。
对于一个单位而言,真正的权力是什么?是能对同档甚至向上的人行使权力,这才是一个部门、单位的权力体现,只能向下行使,不过是最基础的仗势欺人的权力。
以查酒驾为例,碰见官员你便得把人放走,若照章办事,重重施压下来,你还得认倒霉,这样的单位什么性质?与狗有区别吗?
说得再露骨点,你连照章办事的权力都没有,别人凭什么掏出好处来跟你交易?管不到、捞不着,不就等于没权嘛!
一个单位权力的高低,基石在于维护所制订的规则,尤其像警务、司法这一类的,以肆意妄为、施展暴力等来体现权力,你能跟专业暴力机构的军队比?若都玩这一套,那该单位的生态位与狗无异?
至于使用卡人、拖延、折扣等非合规手段体现权力,你能跟手握财权及资源分配的政府比?这些别人比你玩得溜多了,也更行之有效。
所以,对于立法、司法、监察及执法的规则制订及执行者而言,维护规则是最重要的,因为只有规则才是你手上的武器,而照章办事便是维护规则最直观的体现。
对下照章办事,你才能有底气、有理由向上谋求,对同级照章办事,也是对上级照章办事的基础,而能对所有人都按照章程办事,便是该职责范围能为单位谋求的最大权力。
对个人而言,你能对哪个级别的人照章办事,对方才会尊重并承认你的权力,说不好听一点,若只能按潜规则视而不见,无法照章处理,别人凭什么拿出好处换取你高抬贵手?
而一旦大规模、普遍性的不按照章程办事,单位及你个人在公权力中的层级便下降了,生态位滑落,权力的价值大幅滑落。
而国府警务系统,便将其体现得淋漓尽致,属于已滑到地板砖,是除去最底层,谁都能摆布一二的婊子,若非其暴力机关的底色,在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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